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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出台

    信息发布者:郭丽媛
    2017-11-15 09:24:56    来源:上党晚报   转载



    编辑:路萌萌      责任编辑:肖贵海     2017-11-06 17:13:33       来源:上党晚报

    原标题:长治市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

    11月3日,记者从长治市人社部门获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长治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日前出台。长治市将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6项措施,力争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网络配图)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是针对特定群体的阶段性帮扶政策。长治市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方式实施。根据方案要求,长治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

    据了解,长治市将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待遇水平,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在省定35 种特殊慢性病的基础上扩大到41 种,对患有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100%报销。对未纳入41 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60%的比例给予报销,当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 元。以入院日期为界限,从2017年7月1日起入院治疗的符合政策的治疗费用按此方案执行;已经出院结算的给予追溯补差报销,补差报销资金原则上直接拨付到患者社保卡中,未领取社保卡的可直接拨付至患者惠农卡中。

    长治市还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85%,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待遇水平。同时实施大病关怀、大病分类救治等特殊救助制度,放宽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简化工作流程,免收鉴定费用,确保贫困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王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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